[洪荒同人]山海开发商_分卷(20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分卷(20) (第1/3页)

    ??趁着时间还早,客人都没上门,夏云霄三人开始耕作。

    ??桃树苗栽种在橘林旁边,占地十亩。

    ??稷米又称粢米,是北方干旱地区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,栽种在水稻隔壁的旱地里,同样也是十亩地。

    ??明组即海藻,是海洋藻类的总称,包括大家熟知的紫菜、海带、裙带菜。

    ??庄园的湖泊为淡水湖,自然没有办法培育海藻。

    ??考虑到后期还将解锁大量海生物,夏云霄拍板,在庄园右后方的角落里,挖一处占地十亩的大坑,再从山海界将海水灌到坑内,造一处人工海域,再把海藻苗放进去。

    ??忙完这些,客人也陆续上门了。

    ??他们这边忙得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??好幸福又开始冒坏水。

    ??总经理办公室内。

    ??客户接待部主任坐在下首处,小心翼翼地说:郝总,山海庄园的地块,能拿得下来吗?

    ??被称为郝总的年轻男人,全名郝泽麟,此刻正两脚搭在办公桌上,原本是漫不经心的表情,听见他这么问,就皱起眉头。

    ??查不到有用信息,连老板是谁都不知道,这块地要想拿下来,有难度。

    ??恐怕也就只有从那个夏云霄入手了,他是山海庄园总经理。不过那小子很不识相,轻易不会松口。

    ??郝泽麟看了主任一眼,评价道:不过是个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大学生,用不着紧张。

    ??可是山海庄园发展得太快了,还因为贵木上了《新闻联播》,如今客人源源不断,对好幸福都产生了影响。再这么放任下去,以后要除掉可就不容易了。

    ??郝泽麟摩挲着水杯。

    ??好幸福成立之初,他们就看上了土公路对面的地块。

    ??在得知地已经被人拿下之后,便偷偷摸摸把那块地的地皮都铲回来了。

    ??铲地皮是他们打击竞争对手的常用手段。

    ??对于生态庄园而言,地皮就是基础,没有地皮,植物无法生长,庄园自然就办不起来。

    ??没想到,就这样山海庄园还是发展起来了,而且,植物还生长得特别好,听探子说,他们的蔬菜瓜果味道也很好,这么推算,想必那边的风水也很不错。

    ??如果能占为己有

    ??真是让人心痒难耐啊。

    ??郝泽麟瞟了主任一眼,说吧,老白,你又想到什么坏点子了。

    ??白主任瞬时露出微笑,本来就不大的三角眼,变得更小了。

    ??昨晚我本来是想对付他们的,结果那几个人太不中用,被关进去了。我琢磨着,这事儿也拖不得了,所以想请您,跟魔神大人说说?

    ??郝泽麟的神情立刻不那么轻松了,很显然,他对魔神大人也非常畏惧。

    ??他迟疑了一下,让他出面,山海庄园里的贵木可就保不住了。竞标都开始了,那一根木头,可价值十几亿。

    ??五十年来,有魔神庇佑,好幸福在打击对手上无往而不利。

    ??在他们眼中,对手的东西,就是他们的东西。在得知山海庄园有贵木后,他们便已经通过自己的渠道发起竞标。

    ??所以,不到万不得已,贵木不能动。

    ??白主任谨慎建议,郝总,您面子大,要不,您跟大人说说,请他派个手下过来?山海庄园的都是普通人,在任何魔鬼面前,都不够看的。

    ??郝泽麟沉吟片刻,我先想想,你下去吧。

    ??白主任离开。

    ??郝泽麟则给他的大哥去了个电话

    ??安格斯回到米国后,认真撰写了这半年来被恶魔困扰的经历,并重点描述他在山海庄园的惊奇体验,其中包括环境、美食、店家、客房,当然,最重要的一定是驱魔过程。

    ??通篇下来两万多字,检查数遍后,放上携程网。

    ??想着携程网的受众太宽泛,无法引起更多共鸣,他又专门将体验转发到米国大火的灵异事件网站。

    ??这帖子会快被顶成当日热门。

    ??网友们对此的评价也呈两极化。

    ??一部分认为事情一定是真的发生的;另一部分则认为,这就是山海庄园为了增加客流量蓄意炒作。

    ??詹姆是一名灵异事件探险主播。

    ??网络上火爆一时的灵异事件,他几乎都去探查过。

    ??但真相往往不尽如人意,许多事情都是人们为了炒作而搞出来的。

    ??到现在为止,他亲眼见证的最不可思议的现象,就是米国鬼屋椅子会自己移动。这期节目,也是他到目前为止点击率最高的一期,足有五百多万。

    ??后来他还想再寻找类似的爆点,只可惜一直没能如愿。

    ??如今看见网站上大火的山海庄园驱魔事件,他立刻就带上助手,动身前往。

    ??他们抵达山海庄园时,正是吃晚饭的点,大厅里、院子里坐满了食客。

    ??两人走进院子,不约而同长舒一口气,真凉爽啊。

    ??詹姆说:我要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